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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和落实市教委沪教委基[2019]78号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本着“规则在先,程序规范,阳光透明”的原则,明确工作要求,规范操作程序,加强过程监督,确保我校的推荐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,择优推荐,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。
二、组织机构
1、成立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张怡
副组长:赵燕凌、罗志红
组员:吴多来、吴梅、朱靖、吴元元
2、成立学校推荐工作小组
组长: 赵燕凌
副组长:吴多来 吴梅
组员:朱靖、吴元元、陈静、李佼、郑瑾、董希琳、黄光琦、
陈士萍以及家委会代表
三、推荐生标准及条件
(一)推荐生标准及条件
1、推荐生需是符合本市2019年中考报名条件的本校在籍且在读的应届毕业生。(持外国护照并以外籍身份报名的学生不参加推荐和自荐)
2、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达到“优良”。
3、符合上述1、2条件者,以八、九年级的学习成绩为主要评价依据,兼顾六、七年级的学习成绩,择优推荐。
4、在校期间获得市、区“优秀少先队员”、“优秀少先队长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和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等先进奖励称号,作为学校优先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5、未被推荐的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、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,自行向高中招生学校进行自荐。
四、推荐名额
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,2019年我区分配给我校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“提前录取”推荐生名额数为:10人。
五、推荐程序及日程安排
3月25日前 成立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、推荐工作小组
3月29日 制订学校推荐工作方案并上报
4月1日 向家长宣传学校推荐工作方案的核心内容
4月15日 公示学校推荐工作方案和推荐计划数(5个工作日)
4月16日- 18日 根据推荐及条件标准,学生自评、互评、班主任推荐,年级组听取意见,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
4月19日 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确定学校推荐学生名单
4月22日 学校公示推荐生名单(5个工作日)
4月26日 上报学校推荐名单,区中招办审核
六、监督电话
学校:63019559*8218 赵老师
上海市卢湾中学
2019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