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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卢湾中学学校章程
发布时间:2018年06月07日 来源:

 

  

 

 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二章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

第三章 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

第四章  教育教学管理

第五章  学生

第六章  教职工

第七章  学校资产

第八章  学校与家庭、社会

第九章  附则

 

 

 


 

20131224日经第四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,20131224日经校务委员会通过,20131231日经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同意备案,自201411日起正式生效。

 

  

 

上海市卢湾中学是一所有着60年的悠久历史的公办学校。1953年建校,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市政府创建的首批新型完全中学之一,当时主要招收工人子弟和华侨子女。1999年初高中分离,先后与弘德中学、陕西中学合并。2007年,与卢湾高级中学、启秀实验中学、海华小学共同合作,推进卢湾教育小区一体化。

第一条 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,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深化教育改革,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,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,全面提高办学品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章程。

 

第一章    

 

第二条  本校全称为上海市卢湾中学,英文表述Shanghai Luwan Middle School;住所地址为上海市斜土路855号,邮政编码为200023;官方网址为http://www.lwzx.lwedu.sh.cn

第三条  本校由上海市黄浦区育局举办,经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登记,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

本校为实施4年制初中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,具有法人资格,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第四条  学校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“就近免试入学”的原则,招生对象为学校服务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。办学规模为四个年级24个班级,总体不超过800人。

 

第二章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

 

第五条 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“人文立魂,科学树人”。在此理念引领下,突出“以校为本”的学校教育现代化管理特色,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;坚持走改革创新之路,不断深化和发展科技特色项目,打造鲜明的科学教育办学特色。在追求卓越的办学质量和高尚的育人品味中,全体教职员工不懈进取,尽心竭力办学生喜爱的学校,办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
第六条  在继承中发展,在发展中创新,通过全校师生共同的努力,把卢湾中学办成一所内涵饱满、内功扎实、有特色、高品味、区内一流、全市领先的现代化优质初中校,使学生、教师、学校都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创造力和竞争力。

发展愿景:让卢湾中学的学生学有特长,创造梦想;

          让卢湾中学的教师教有个性,成就事业;

          让卢湾中学的家长携手同行,收获成功;

发展理念:以人为本,播种未来。

办学追求:

文化立校——关注学校发展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形成,追求一种无形又有力的办学保障,实现学校的发展愿景。

名师强校——构筑学校人才高地,增强学校的办学底蕴,用名师培育名徒,用名师铸就名校。

质量兴校——树立全面、正确的质量观,紧抓“课堂教学”、“优化队伍”和“整合资源”三个重点,使卢湾中学成为公信力强、美誉度高、社会影响显著的初中校。

品牌树校——全面推进品牌建设战略,发挥“科学教育”的引领作用,带动学校管理、师资培养、课程建设、校园文化等各方面,以学校品质和品位的提升造就学校品牌。

校训为“崇德 敬业 创新 奋进”

学校是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,形成了以信息奥林匹克、航模、英特尔创新大赛、智能机器人、头奥等为品牌项目的鲜明的科学教育办学特色。

第七条  学生培养目标:科学发展、人文见长、德智双全、学创俱佳。

教师发展目标:师德高尚,教学精湛;教有个性,文理相通;整体提升,异步发展。

第八条  校标:校标整体结构为圆形,正中由汉字“卢湾”的拼音首字母“LW”构成。远远看去,宛如一只凤凰,昂首远眺、振翅欲飞,承载着卢湾中学全体师生的希望与梦想,飞向美好的明天。

校刊:《卢湾教育教学》

第九条 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、规范办学、自主发展的要求,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,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。

 

第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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